ICS .65.020.01
备案号:B30
DB6106
延 安 市 地 方 标 准
DB 6106/ T194—2022
洛川苹果综合体:第 9 部分
直销窗口建设
Luochuan Apple Complex Part 9 direct sales window construction
2022 - 09 - 15发布 2022 - 10 - 14实施
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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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前 言
本标准依据《延安•洛川苹果直销窗口建设规范》修订。
本标准由洛川县苹果产业管理局提出修订。
本标准由洛川县苹果产业管理局归口。
本标准主要修订单位:洛川县苹果产业管理局、洛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标准原起草人:王文宏、王建锋、屈春民、马锋旺、鲁 强、郝百仓、雷永刚、刘光东、安金海、
张军科、安贵阳、任小林。
本标准主要修订人:田西平、袁建学、王文宏、屈志刚、余学军
本标准2021年5月首次修订,本标准代替了原DB612600/T117—2014延安•洛川苹果直销窗口建设规
范。
标准起草单位通讯地址:洛川县苹果营销服务中心(陕西省洛川县洛川宾馆西楼),联系电话:
0911-3623852.
本标准为首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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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直销窗口建设
1 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在国内大中城市设立洛川苹果直销窗口的建设标准、运行规则。
1.2本标准适用于洛川县境内的苹果经销企业、合作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陕西果品形象店建设标准》(2014)
《洛川苹果直销窗口实施管理办法》(2018)
3 术语与定义
3.1 直销窗口
指由洛川县域内果业企业或果业专业合作社独资或控股设立的以本企业或合作社生产的“洛川苹
果”为主要销售产品的经营性实体商店或网店。直销窗口分为旗舰店、标准店、批发门店、超市专柜/
专区、网店。
3.2 旗舰店
位于国内大中城市的繁华地段、产品系列齐全、设施设备完善、能够进行高端产品体验、直接接待
和服务中、高端消费群体的直销窗口。
3.3 标准店
位于国内大中城市的居住区、销售的产品系列齐全、设施设备完善、直接接待和服务中、高端消费
群体的直销窗口。
3.4 批发门店
位于国内大中城市大型水果批发市场、主要从事洛川苹果品牌产品的批量销售、直接接待和服务于
批发商、零售商的直销窗口。
3.5 超市专柜/专区
在国内大中城市大型超市设立的专门从事洛川苹果品牌产品的零售、 直接接待和服务于中端消费群
体的直销窗口。
3.6 网 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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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是指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自媒体平台和第三方物流配送服务,从事洛川苹果品牌产品形象展示、
广告宣传、市场推广、销售工作,直接服务于网络消费群体的直销窗口。
4 建设标准
4.1 实体店建设标准
4.1.1 通则
4.1.1.1 建设地点人口要求
设立洛川苹果实体店的城市人口应达到80万人以上。
4.1.1.2 宣传和办公设施
实体店应有专用门楣、形象墙等宣传、广告设施,配备电脑、票据打印机、价签、海报、吊旗、折
页架、X展架等设施。
4.1.1.3 管理制度牌
配置统一的管理制度牌3个; 制度牌设计要求: 背景为米黄色, 字体颜色为宋体黑色, 尺寸为宽40cm,
高60cm。
4.1.1.4 贮存设施
在直销窗口实体店内建有不小于40M3的小型周转冷库1个,租赁期限和门店一致。
4.1.1.5 着装
实体店从业人员应统一着装。
4.1.2 旗舰店
4.1.2.1 地点
应选在城市商业区或人口流量较大的主干道临街门店。
4.1.2.2 面积
应达到150㎡以上。
4.1.2.3 门楣
门楣宽1100cm,高200 cm(宽8cm、高200cm的防腐木间隔,面做油漆需见木纹) “洛川苹果”字样
居中,字体遵照洛川县苹果产业协会统一要求的字体,字体采用绿色发光字,文字左边洛川苹果地理标
志证明商标,右边为企业(合作社)自主品牌商标,右下部放企业名称、联系电话。自媒体快手、抖音、
小红书等平台在产品展示区要有醒目的洛川苹果品牌标识。
4.1.2.4 形象墙
形象墙宽240 cm,高280 cm,左上部放洛川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右上部放企业(合作社)自主
品牌商标。字样居中上部,距下部180cm,采用LED发光字、金色线条,字体遵照统一要求的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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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1.2.5 店面功能区设置
应设产品销售区、产品体验区、业务洽谈区、品牌宣传区,各区域有醒目文字标注。
4.1.3 标准店
4.1.3.1 地点
应选在城市商业区或人口流量较大的临街门店。
4.1.3.2 面积
产品展示区客户活动面积不得小于20㎡。
4.1.3.3 门楣
门楣宽300cm,高120cm,灰色面板,牌面每50cm垂直贴一条宽1cm的深色线条,版面整体布局同
4.1.3.3。
4.1.3.4 形象墙
宽120cm,高150cm,绿色板面,板面整体布局同4.1.2.4。
4.1.3.5 功能区设置
设立产品销售区和品牌宣传区。
4.1.3.6 配送体系建设
租赁或自购配送车辆,配备专职司机。租赁车辆要有详细的租赁合同、行驶证。
4.1.4 批发门店
4.1.4.1 地点
选择在大型水果批发市场门店。
4.1.4.2 面积
应达到20㎡以上。
4.1.4.3 门楣
宽300 cm,高120 cm,采用乳白色面板,版面布局同4.1.2.3。
4.1.4.4 形象墙
按4.1.2.4执行。
4.1.4.5 功能区设置
设立苹果展示台、品牌宣传区和交易洽谈区。
4.1.4.6 冷藏周转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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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在销区当地租赁或自建周转冷库。若租赁,要有正规的租赁合同,要有租赁时限和付款方式,且租
赁时限不少于3年;若为自建,要有土地租赁合同。
4.1.5 超市专柜/专区
4.1.5.1 地点
应选在大型超市生鲜果蔬区。
4.1.5.2 销售区面积应达到 10㎡以上。
4.1.5.3 功能区设置
产品销售区和品牌宣传区。
4.2 网店
4.2.1 网上交易平台
选用淘宝、天猫、京东、拼多多等知名网上交易平台,快手、抖音、小红书等自媒体平台。
4.2.2 物流服务平台
选用顺丰、邮政特快专递、铁通、圆通、申通等物流公司。
4.2.3 网上品牌宣传区
在网页工具栏下面设立品牌宣传区,宣传区以“苹果生产基地向上过度为天空蓝”为背景,“洛川
苹果” 字样居中,字体遵照统一要求的字体,字体颜色为绿色, 文字左边放洛川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右边放企业(合作社)商标,右下部放企业(合作社)名称、联系电话。快手、抖音、小红书等平台产
品展示区要有醒目的洛川苹果标识标志。
4.2.4 网上产品专卖区
在品牌宣传区下面位置设立产品专卖区,放置产品图标,产品图标打开后,应看到设计详细产品包
装规格、产品产地及质量分级、价格、运输形式、理赔方式、投诉电话等内容。
5 运行规则
5.1 实体店
5.1.1 经营主体要求
具有店面所在城市办理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法人与洛川承建企业(合作社)营业执照法人为同一
人。
5.1.2 经营(租赁)期限
经营期限应不少于3年。
5.1.3 卫生安全要求
实体店各区卫生洁净,餐具摆放整齐,并且符合相关食品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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