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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60 CCS B 90 湖 43 南 省 地 方 标 准 DB43/T 1996—2021 农田宜机化改造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 of Farmland Transformation Suitable for Mechanization 2021 - 05 - 20 实施 2021 - 02 - 20 发布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43/T 1996—2021 目 次 前言························································································································ Ⅲ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改造对象 ··············································································································· 2 5 改造原则 ··············································································································· 2 6 改造内容及技术要求 ································································································ 2 7 改造流程 ··············································································································· 3 8 建后管护 ··············································································································· 4 I DB43/T 1996—2021 II DB43/T 1996—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湖南省农机事务中心提出。 本文件由湖南省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湘乡市万利农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湘乡市农业农村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汪友祥、谭仁忠、陈立春、文明、欧阳晋伟、龙文彬、成赞。 III DB43/T 1996—2021 IV DB43/T 1996—2021 农田宜机化改造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农田宜机化的改造对象、改造原则、改造内容及技术要求、改造流程、建后管护等。 本文件适用于湖南省丘陵山区坡度不大于 25°农田的宜机化改造。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30600 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 DB43/T 876.1 高标准农田建设 第 1 部分:总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应于本文件。 3.1 宜机化改造 Transformation Suitable for Mechanization 在坡度较大、丘块较小、形状不规则的耕地区域,通过消坎、填沟、搭板、合拼等方式整理整治, 因地制宜,改成水平、坡式、螺旋式、 “Z”字形多种形式的梯田或缓坡形大田块,使之适宜农业机械进 出和作业的过程。 3.2 梯田 Terraced Field 在丘陵山坡地沿等高线方向修筑的条状阶台式或非等高线条状式田地。 3.3 水平梯田 Horizontal Terrace 梯台表面平坦,呈等高线分布的梯级田块。 3.4 坡式梯田 Sloping Terrace 梯台表面为缓坡形的梯级田块。 3.5 螺旋式梯田 Spiral Terrace 梯级田块呈螺旋式,以不超过 5°的坡面连接相通。梯台既是耕作层,也可供农业机械通行和农资 运输。 3.6 “Z”字形梯田 Z-shaped Terrace 梯级田块成“Z”字形连接相通,梯台适宜机械通行与作业。 1 DB43/T 1996—2021 3.7 坡口 Groove 机耕道连接田间地块,供农业机械下田和上路的坡道。 4 改造对象 4.1 应选择符合下列条件的地块进行改造: ——山体坡度不大于 25°; ——道路通达性较好、集中连片; ——排灌基础好,能够规模化实施改造; ——土体厚度能满足目标作物生长发育的。 4.2 建设区域中的限制区域和禁止区域应符合 DB43/T 876.1 的相关规定。 5 改造原则 5.1 坚持资源循环、绿色低碳理念,充分保护自然环境,尽量减少水土流失和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5.2 应考虑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土方就地就近挖填转运,最大限度降低改造成本。 5.3 合理使用适用的挖掘机、推土机等机械设备,高效快捷地进行整理整治作业,低耗少损完成改造 工程。 5.4 充分利用以往各类土地整治技术和成果,实现综合利用、互补提升。 6 改造内容及技术要求 6.1 田土整理 6.1.1 田土改造应与沟道治理、坡面防护等工程相结合,提高防御暴雨冲刷能力,减少水土流失。 6.1.2 实行地块小并大、短并长、弯变直,实现以条带状分布为主,延长机械作业线路,减少机械折 返频次,提高机械作业效率。 6.1.3 在适宜改造的非等高线梯田区域修筑螺旋式梯田或“Z”字形梯田,以减少机耕道的修建。 6.1.4 对尖角、弯月形等影响农业机械作业的异形地块,进行开挖回填、截弯取直等整理,并消除地 面和耕层内影响机械作业的石块及其他障碍物,满足大中型农业机械作业要求。 6.1.5 地块以长方形为宜,通常长边以田埂为界,短边则临接农路及水路,使其能直接临路和灌溉排 水。 6.1.6 对于少数地形有波状起伏的,地块应顺应地势呈扇形,大弯就势,小弯取直,田埂线随地形可 略有弧度,不要求一律直线;根据地形,可以修成水平梯田、坡式梯田、螺旋式梯田、 “Z”字形梯田或 缓坡形大田块等。 6.1.7 地块短边不宜小于 4m;长边宜为短边的 3 倍以上,地块面积不应小于 0.07 公顷。 6.1.8 地块方向宜配合地形、日照、风向及土地承包权属进行确定。 6.1.9 改造后的单块旱地纵向坡降不大于 10%,横向坡降不大于 3%。 6.1.10 平整地块,消除地表凹凸起伏,对于单块水田田面高差应不大于 3cm。 6.1.11 土壤厚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农田土体厚度不小于 50cm; 2 DB43/T 1996—2021 ——耕作层水田厚度不小于 20cm,旱地厚度不小于 25cm。 6.1.12 最大挖填高差宜不大于 2m 6.2 沟渠 6.2.1 根据改造后的地块坡向和其他相邻地块雨水排泄流向,合理布局沟渠。 6.2.2 沟渠的修建应兼顾农业机械通行需要,深开主沟、背沟和围沟,少开或浅开厢沟和支沟。 6.2.3 灌溉与排水工程应遵循水土资源合理利用的原则,根据改造需要,进行统一规划。 6.2.4 排水沟布置应与田间渠、路相协调;可选用灌排兼用或灌排分离的形式。 6.2.5 排水沟应布局合理,尺寸适宜。排水沟类型应以明沟为主,在农机跨越处适当设置暗沟(渗滤 管) ;断面大小尺寸应根据农田排水标准和排水量进行确定。 6.3 田间道路 6.3.1 机耕道路面宽度应不小于 2.4m。其路间最小间隔宜为 300m。 6.3.2 生产路路宽应不大于 2m,其路间最小间隔宜为 160m。 6.3.3 整理后的耕作田块应均能直接通达机耕道。 6.3.4 机耕道路面一般采用砂石路面;生产路路面宜采用砂石路面或素土路面。 6.3.5 应设置必要的农机下田坡口。坡口宜为扇形合成坡,应硬化处理;坡口位置应考虑到机器进出 方便,宜设置在田角,尽量避免与边沟交叉;坡口坡度应不大于 18%,宽度应不小于 2.2m。 6.4 砾石处理 6.4.1 地块改造中的砾石宜就近集堆或深埋处理。 6.4.2 砾石埋置深度应不小于 50cm。 6.5 土壤培肥 6.5.1 地块改造前,应对土壤表土层进行剥离并单独堆放,待改造完成后再进行回填。 6.5.2 应通过秸秆还田、绿肥种植、粪肥施用等生态培肥方式,结合深松、旋耕等机械化措施,培肥 熟化土壤。 7 改造流程 7.1 地形测绘 按照一定比例测绘原貌地形图。 7.2 方案设计 7.2.1 应对地形图进行深度分析,并实地踏勘,对地块的互联互通、沟渠布局等进行规划设计,并对 改造地块进行分区编号。 7.2.2 应绘制总平面图,制作施工图,并对图标、图例、技术要求等进行说明。 7.3 施工 7.3.1 可在地形图找参照点手工放线,也可推算坐标值后用仪器放线。 7.3.2 应按照设计方案组织施工。 3 DB43/T 1996—2021 7.4 竣工验收 7.4.1 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报请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 7.4.2 竣工验收应参照 DB43/T 876.1 的规定进行。 7.5 建档 7.5.1 应将项目申报、立项批复、地形图测绘、整理整治设计、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财务核算、竣 工图纸等文字、图表、账册、影像资料进行整理建立档案。 7.5.2 档案管理应符合 GB/T 30600 规定。 8 建后管护 8.1 项目完成后,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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