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反餐饮浪费条例
(2022年8月31日黑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22年11月3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三十六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止餐饮浪费行为,营造 厉行节约、反对
餐饮浪费的社会 文明风尚,弘扬中华民族 勤俭节约的传统
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反食品浪费法》等 有关法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
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反餐饮浪费及其
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 反餐饮浪费应当遵循党委领导、政府 主导、行
业引导、单位 履责、个人自律、社会共治的 原则。
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 反餐
饮浪费综合治理体系和工作机制,督促有关部门 落实监督
管理职责,采取有效措施, 持续推动全社会反餐饮浪费。
每年向社会公布反餐饮浪费情况。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本辖区内反
餐饮浪费相关工作。
1第五条 商务部门组织协调反餐饮浪费工作 ,负责餐饮
行业的管理工作,推广普及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
方标准和服务规范,指导餐饮行业协会制定和落实反餐饮
浪费行业公约, 协调指导餐饮业开展反餐饮浪费工作 ,会
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建立餐饮行业反餐饮浪费制度规范。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经营者 、设有食堂的
单位反餐饮浪费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其落实反餐饮
浪费措施。
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幼儿园反餐饮浪费情况的监督管
理工作,指导学校、幼儿园建立健全反餐饮浪费制度,并
督促其落实反餐饮浪费措施。
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负责旅游行业反餐饮浪费的监督
管理工作,加强对 A级旅游景区饭店、星级饭店、 等级民
宿、旅行社等旅游经营者 及其从业人员的反餐饮浪费教育
培训,督促其引导和提醒旅游者文明节约用餐。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营养健康知识的科普宣传工作, 指
导合理膳食, 促进公众健康合理饮食。
网信部门负责属地内网络 平台信息内容的监督管理工
作,制止暴饮暴食、奢靡浪费等不良信息的传播, 营造反
对餐饮浪费的网络环境。
其他有关部门 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反餐饮浪费相关
工作。
2第六条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工作机构负责反餐饮
浪费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并将 反餐饮浪费纳入群众性精神
文明创建活动 的考评内容。
第七条 反餐饮浪费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组织应当将反
餐饮浪费纳入 规章制度和自律规范 ,严格落实反餐饮浪费
有关规定,教育引导职工 或者成员自觉抵制餐饮浪费行
为,支持开展反餐饮浪费 志愿服务活动。
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应当将反餐饮浪费纳入 村规
民约、居民公约,协 助有关部门做好反餐饮浪费工作。
个人应当树立文明、健康、理性、 绿色的消费理念,
按照需求合理点餐、适量取餐,文明节约用餐, 主动使用
公筷公勺,外出就餐自觉打包剩余饭菜,践行光盘行动。
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及其工作人
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育工作者、 先进模范人物、
社会公众人 物等应当在反餐饮浪费中 发挥表率作用,做厉
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的践行者和推动者。
第八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 探索研发减少餐饮浪费的 新途
径、新方法、新业态。
第九条 每年八月第一周为本市反餐饮浪费宣传 周。
第二章 规范与倡导
3第十条 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应当加
强公务活动用餐管理, 执行公务接待、会议、培训、 出差
等公务活动用餐标准, 推行简餐和标准化饮食, 科学合理
安排饭菜数量,杜绝公务活动用餐浪费, 以公务活动用餐
文明引领社会 消费文明。
其他企业和社会组织的业务 接待等活动用餐, 应当按
照就餐人数和用餐需求,合理选择用餐形式,自觉抵制铺
张浪费。
第十一条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采取 下列措施,防止餐
饮浪费:
(一)建立反餐饮浪费制度, 加强对食材食品采购、
储存、加工、 销售等环节的管理, 将反餐饮浪费纳入从业
人员培训内容 ;
(二)主动对 消费者进行反餐饮浪费提 示提醒,在场
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餐饮浪费标识标 牌,或者由服
务人员主动提 示适量点餐,发现明显过量点餐的,进行提
醒、劝导;
(三)提升餐饮供给质量,合理设 置小分量、多规格
的餐品,在菜单上标明餐品主 辅配料、分量、口味以及建
议食用人数等信息;
(四)明示服务项目及其收费标准,不 得设置最低消
费额或者以其他 形式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
4(五)配备公筷公勺,为消费者文明用餐提 供方便;
(六)提供集体用餐服务的,应当将反餐饮浪费理 念
纳入菜单设计,结合消费者需求,按照用餐人 数科学合理
设计餐品数量、分量,引导消费者理性 订餐;
(七)提供自助用餐服务的, 应当主动告知消费规则
和反餐饮浪费 要求,提供不同规格餐 具,供应小份餐品,
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取餐;
(八)主动提 示消费者餐后打包剩余饭菜,并提供卫
生环保餐盒、餐袋等用具和打包服务;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 创新服务举措,配备点餐师,丰
富供餐形式,提供分餐服务,对参与光盘行动的消费者给
予积分、打折、优惠等奖励,引导消费者文明节约用餐。
第十二条 餐饮外卖平台应当以 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按
需适量点餐。
餐饮服务经营者 通过餐饮外卖平台提供服务的,应当
在平台页面标注餐品主辅配料、分量、口味以及建议用餐
人数等信息。
第十三条 设有食堂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堂用餐管理
制度,制定和实施反餐饮浪费措施, 加强单位食堂反餐饮
浪费管理。
5食堂应当加强食材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等环节的管
理,科学评估用餐需求,按照用餐人 数合理配餐,注重膳
食平衡,鼓励提供不同分量的餐品,推行分餐制。在醒目
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餐饮浪费标识标 牌,引导就餐人员适
量取餐。加强用餐 期间巡查,及时劝导餐饮浪费行为。
鼓励推行网上预约用餐、自 助点餐、提前公布食谱。
第十四条 学校、幼儿园应当将反餐饮浪费纳入教育教
学内容,组织 开展相关教育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和幼儿养
成节约用餐、反对浪费的文明 习惯。
学校、幼儿园食堂应当 对用餐人员 数量、结构和饮食
喜好等进行评 估,科学营养 配餐,改进供餐方式,满足不
同年龄、不同口味的餐饮需求。鼓励建立供用餐沟通机
制,防止餐饮浪费。
第十五条 A级旅游景区饭店、星级饭店 、等级民宿等
应当将反餐饮浪费纳入服务 流程和操作规范,引导旅游者
文明节约用餐。 鼓励为旅游者提 供量少样多的用餐服务,
满足旅游者体 验本地特色餐饮需求。
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加强对旅游者反餐饮浪费的
宣传引导,根据用餐人 数、饮食习惯,合理安排团队用
餐,提醒旅游者适 量取餐。
6第十六条 婚丧喜庆、朋友和家庭聚会等用餐的组织
者,应当理性 消费,按照用餐 需求适度备餐、点餐,自觉
抵制铺张浪费和攀比摆阔等行为。
第十七条 家庭及成员应当养 成勤俭节约、健康饮食的
生活习惯,按照日常生活需求采购食材食品,采用合理方
式加工、储藏,减少餐饮浪费。
家长应当加强对 未成年子女反餐饮浪费教育,自 觉引
导和培养文明节约的用餐 习惯。
第十八条 禁止制作、 发布、传播宣扬 量大多吃、暴饮
暴食等餐饮浪费的节 目或者音视频信息,诱导餐饮浪费。
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发现用户有违反前款规定行为
的,应当立 即停止传输相关信息 ;情节严重的,应当 停止
提供信息服务。
第三章 实施与监督
第十九条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工作机构和商务、
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 应当加强反餐饮浪费宣传教育,组织
开展反餐饮浪费实践活动, 增强公众反餐饮浪费 意识,推
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成为全社会的行为习惯和文明风
尚。对在反餐饮浪费工作中 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给予表
彰奖励。
工会、共 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应当 面向职工、 青少
7年、妇女、家庭开展有针对性的反餐饮浪费宣传教育和 志
愿服务活动。
第二十条 餐饮行业协会应当 加强行业自律,制定和实
施反餐饮浪费行业公约, 开展反餐饮浪费的行业培训和指
导,引导餐饮服务经营者 转变经营理念和创新经营方式,
发展节约型餐饮。
消费者组织应当加强 消费教育,引导消费者形成文明
健康节约的餐饮 消费习惯。
第二十一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有关部门应当
建立反餐饮浪费 协作联动机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
检查和随机抽查,对发现的餐饮浪费 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财政部门、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公务活动用餐经费 开支
和使用情况的监督 检查、审计。
第二十二条 报刊、广播、电 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应
当加强反餐饮浪费的公 益宣传和舆论监督,传播科学文明
健康的饮食文化,宣传 先进典型和经验,曝光餐饮浪费 现
象,营造浪费 可耻、节约为 荣的社会氛围。
鼓励新媒体传播科学文明健康的饮食文化。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对餐饮浪费行为进
行提醒、劝导,并有 权向12345政府服务 热线或者有关部门
投诉举报。
有关部门应当 及时依法处理餐饮浪费行为,并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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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黑河市反餐饮浪费条例202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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