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收录25万 73个行业的国家标准 支持批量下载
河源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 (2022年9月1日河源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22年9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 次会议批准)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预警发布与传 第三章 响应措施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活动,避免、减轻 暴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气象 — 1 —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 暴雨引发或者可能 引发的灾害的预警、响应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 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活动应当坚持人民至上、生 命至上,遵循科学防御、统筹规划、社会参与的原则,实行政 府主导、统一指挥、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 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组织制定本辖区内的防汛应急预 案,统筹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暴雨灾 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完善暴雨灾害防御、信息共享机制 及应急联动体系,将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相关专项规划,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防汛应急预 案制定、应急演练、风险隐患排查处置、灾情险情报告、人员 转移安置、抢险救灾等具体工作。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指导 下制定应急预案和排查风险隐患,开展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知 识宣传和应急演练;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传达 转移、避灾等信息和收集、上报灾情,配合人民政府组织村 民、居民开展紧急转移和自救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第五条 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暴雨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 — 2 —以及暴雨灾害风险评估 ;参与暴雨灾害应急处置,协助 有关部 门做好暴雨天气 衍生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和减灾等工作。 应急管理部门统筹组织、指挥、协调、监 督防汛工作; 组织指导暴雨灾害应急救 援工作;组织 核查灾情,发布灾情及 救灾工作情 况;组织、协调灾区救灾和救助 受灾群众;依法监 督、指导和协调抢险救灾 时期安全生产工作。 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 编制洪水灾害防治规划 ;组织水利 工程隐患排查、整 改及水毁水利工程修复;组织实施 重要水工 程防洪调度,提供水利工程抢险技术支撑,监测 水利工程的运 行情况;协助转移 受山洪灾害威胁人员。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 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及实施, 编制削坡建房地质灾害风险防御指引;负责地 质灾害监测、预 报和预警工作,组织开展隐患 点排查工作; 提供地质灾害灾 情、险情 数据及应急救 援技术支持;负责 削坡建房的用地管理 和对违法用地的查处;协助转移 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 综合整治 存量农村削坡建房 风险点,编制农村削坡建房技术指引; 督促、指导 房屋市政工 程安全隐患排查、整 改及施工 现场人员安全 撤离、转移;指导 建筑企业做好应急抢险工作。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督促、指导本辖区 公路建设和管 养单 位开展公路巡查排查、应急抢险 ;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实施 交通 — 3 —管制,管 控存在通行安全隐患的 公路、隧道及桥梁;组织、协 调运输力量,做好救援人员、 物资及设备的紧急 运输工作。 公安机关负责保障 各级防灾救灾指挥 车辆、抢险 车辆的 优先快速通行;负责 路面巡查和交通引导,实施 交通管制 并及 时向社会公布管制信息;参与抢险救灾工作,协助组织 危险地 区人员安全转移。 城市管理和 综合执法主管部门组织排 水防涝设施维护; 负责所管辖道 路、桥梁、路灯等市政 公共设施( 不含房屋建 筑)安全 运行和抢 修;落实城市排水防涝应急处置措施和 易涝 点整改工作。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 农业防汛减灾工作, 督促、指导 农作物保护和抢收工作;协助转移 渔民及有关从业人员, 提供 农业救灾复产的技术指导;负责 农业救灾物资的储备和管理; 负责调查 核实农业灾害损失信息。 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组织和监 督受影响地区 学校和幼儿园落实暴雨灾害防御措施,根据情 况做好师生安全 转移工作;指导、监 督学校和幼儿园开展暴雨灾害防御 教育。 消防救援机构负责组织、指挥所 属消防救援队伍参与抢 险救援工作;协助地 方政府疏散和营救危险地区的 遇险群众。 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 化、民政、财政、人 力资源社会 保障、 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卫生健康、林业、海事、电力、水 — 4 —文等主管部门,应当在 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暴雨灾害预警与响 应相关工作。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防汛防 旱防风指挥部(以下 简称 “三防指挥部 ”)在上级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 统一指挥本行政区域内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工作。 三防指挥部 指挥长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 担任,成员 单位由本级人民政府 确定,日常工作 由同级应急管理部门 承担。 各级三防指挥部应当建立防汛责任人制 度。有防汛任务 的部门和 单位应当明确防汛责任人,报本级三防指挥部 备案, 并向社会公布。 各级防汛 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管理 权限,在每年三月 底前 分级公布行政区以及 水利工程、山洪灾害危险区、 削坡建房风 险点、地质灾害隐患 点、低洼易涝点等地点的防汛责任人。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 员会为 单元,划分责任 网格区,明确并公布暴雨灾害预警转移 责任人。 第七条 各级三防指挥部应当 编制本行政区域应对暴雨灾 害的防汛应急预案,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后发布, 并报上一级 三防指挥部 备案。 各级三防指挥部成员 单位及有相关防汛任务的其 他部门 和单位应当编制并适时修订应对暴雨灾害的防汛应急预案,报 — 5 —本级三防指挥部 备案;应当 每年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并对防汛 责任人 进行培训。 机关、 团体、学 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和组织应当适 时开 展暴雨灾害应急演练, 提高公众科学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 力。 第八条 鼓励和支持社会 力量开展与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 活动相关的科 技创新、产品研发、成 果运用。 鼓励保险机构 提供天气指 数保险、 巨灾保险等产 品和服 务,引导 单位、个人积极参加暴雨灾害事 故保险。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 有关部门应当 采取多种形式加 强向社会宣传 普及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知识, 提高公众应对暴 雨灾害的 意识和能 力。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通信 运营单位应当加 强暴雨灾害预警信 号、应急防范、自救互救等知识的 公益宣 传。 机关、 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和组织应当 采取多种形式 开展应对暴雨灾害的宣传、 教育、培训。 学校应当将暴雨灾害应对知识纳入 教育教学内容,培养 和提高学生暴雨灾害风险防范 意识和自救互救能 力。 第二章 预警发布与传播 — 6 — 第十条 暴雨预警信 号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 属的气 象台站统一发布。任何组织和 个人不得向公众传播非气象主管 机构所 属气象台站提供的暴雨灾害预警信 号。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 属的气象 台站应当根据天气 变 化情况,及时更新或者解除暴雨预警信 号。 第十一条 行业主管部门在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 属的气象 台站发布暴雨预警信 号后,应当 密切研判本行业因暴雨引发的 灾害风险, 并依照法定 职责适时发布本行 业灾害预警信息 : (一)地 质灾害预警 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发布; (二) 洪水预警由水文主管部门发布; (三) 山洪预警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布; (四)其 他行业预警由相应主管部门 依职权发布。 各行业主管部门制作预警信息 后,可以委 托属地突发事 件预警信息发布中 心统一发布。 第十二条 气象主管机构及其所 属的气象 台站应当提高暴 雨天气预报预警的准 确性、及时性和服务水平。 第十三条 气象主管机构所 属的气象 台站、有关行业主管 部门等应当按照 职责及时向本级三防指挥部、 有关驻地部队、 暴雨灾害防御救助部门通报暴雨天气相关警报和预警信息。 第十四条 广播、电视、新闻出版、通信等主管部门负责 — 7 —建立预警信息 快速发布通道, 确保多途径、多手段、及时、无 偿地向社会公众传播预警信息。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按照预警信息发布 要求建立和完善预警信息的发布机制和 流程,按照当地人民政 府及其 授权部门的 要求,准确、及时、无偿播发或者 刊载预警 信息。 基础电信运营商应当按照预警信息传 播要求,及时升级 改造手机短信平台,提高预警信息发 送效率;按照 各级人民政 府及其 授权单位的要求,及时安排预警信息的免费发 送。 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等传播媒介的所属单位和个人应当 按照预警信息传 播要求及时接收和传 播预警信息。 社区、学 校、医院、商场、体育场馆、车站、港口、码 头、旅游景区(点)等公共场所和人员 密集场所,应当 做好预 警信息 接收与传 播工作。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 利用广播、高音喇叭、鸣 锣吹哨等多种方式,及时传递预警信息。 第三章 响应措施 第十五条 各级三防指挥部及其成员 单位应当根据暴雨天 气预警及灾情发展, 加强值班值守 ,按照应急预案及 时采取相 — 8 —

.pdf文档 法律法规 河源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2022-11-01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8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8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法律法规 河源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2022-11-01 第 1 页 法律法规 河源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2022-11-01 第 2 页 法律法规 河源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2022-11-01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思考人生 于 2023-12-24 04:49:46上传分享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