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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第34号 《徐州市景区土地和建筑物管理条例》已由徐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 会议于2016年10月28日制定,经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16年12月2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徐州市景区土地和建筑物管理条例 (2016年10月28日徐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三十六次会议制定:2016年12月2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为了规范景区土地和建筑物的使 土地和建筑物的监督管理工作。 用与管理,保护景区生态人文环境,保证景区公 第四条景区土地和建筑物的使用与管理, 共资源的公益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 应当遵循生态优先、保护为主、合理利用、体现公 实际,制定本条例。 益的原则。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景 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景区土地和建 区土地和建筑物的规划、建设、保护、使用和管理。 筑物管理的各项制度,并向社会公开。 本条例所称的景区包括风景名胜区、水利风 第五条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景区土地 景区以及其他景区。 和建筑物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有关单位应当 其他景区名录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 根据要求提供所需要的资料、数据及其他信息。 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景区规划的编制、修改、审批、公布 本条例所称的建筑物是指景区内人工建造 和实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没 的场所和物质结构,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 有规定的,由景区管理机构会同相关部门编制, 设施。 报市、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人民政府批准。 景区规划应当明确景区及核心景区范围、景 第三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置的景 区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负责景区土地和建筑物 区土地和建筑物用途等事项。 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景区土地和建筑物的利用和开发 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景区 建设应当符合景区规划。 — 57 — 在景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依法经景 第十二条景区内已建的建筑物及其利用 区管理机构审核或者征求景区管理机构意见,并 不符合景区规划和本条例规定的,景区所在地人 报相关部门批准。 民政府应当制定调整方案,依法进行清理。 凡属污染环境、破坏景观和自然风貌,严重妨 景区内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 碍游览活动的建筑物,应当限期治理或者迁出。 位应当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管理使用单位应当做 好资产登记工作,按照规定申办产权登记。 第十三条禁止利用景区国有建设用地和 第八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 建筑物设立不对外开放的餐饮、健身、娱乐等场 所,但单位开办供职工就餐的食堂除外。 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景区土地的利用和开发建设。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景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 区土地,或者改变其规划用途。 规定的行为,有权向景区管理机构或者相关部门 举报。景区管理机构或者相关部门接到举报后, 因公共利益需要占用核心景区内的国有建 设用地或者改变其规划用途的,由景区管理机构 应当依法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向举报人反 组织听证会,征求专家、群众代表、利害关系人和 馈。对于举报属实的,景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 有关部门的意见后,由市、县(市)、铜山区、贾汪 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区人民政府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五条未依法获得批准占用景区国有 建设用地或者改变其规划用途的,依照相关法 审议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公共利益需要占用非核心景区内的国有建 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设用地或者改变其规划用途的,景区管理机构应当 第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利用景区国有 建设用地和建筑物设立不对外开放的餐饮、健身 组织听证会.征求专家、群众代表、利害关系人和有 关部门的意见后,由市、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人 娱乐等场所的,由景区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 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民政府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相关行政机关或者有关单位违反 经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决定或者 经人民政府决定,占用景区内国有建设用地或者 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主管机关或 改变其规划用途的,由有关部门或者单位依法办 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 理相关手续。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条未经批准,景区内国有建筑物不得 (一)未经批准,占用景区国有建设用地或者 改变其规划用途; 转让或者出租。因完善景区功能确需转让、出租 的,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履行国有资产监督 (二)未按照规定转让或者出租景区内国有 管理的部门或者机构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批 建筑物; 准,按照规定的程序公开竞拍。 (三)利用景区内国有建设用地和建筑物进 经批准准予出租的,出租期限不得超过五 行担保; 年。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不得改变其规划用途。 四)对违法行为应予处理而不予处理; 第十一条禁止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 (五)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询私舞弊等 团体等组织利用景区内的国有建设用地和建筑 行为。 第十八条本条例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物进行担保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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