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收录25万 73个行业的国家标准 支持批量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 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 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决定》第一次修 正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 国电力法〉等四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高等教育基本制度   第三章 高等学校的设立   第四章 高等学校的组织和活动   第五章 高等学校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   第六章 高等学校的学生   第七章 高等教育投入和条件保障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发展高等教育事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 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 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高等教育活动,适用 —1— 本法。   本法所称高等教育,是指在完成高级中等教育基础上实施 的教育。   第三条 国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 平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高 等教育事业。   第四条 高等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为社会主义 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 合,使受教育者成为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 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 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 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 主义现代化建设。   第六条 国家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高等 教育发展规划,举办高等学校,并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发展高等 教育事业。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 等社会力量依法举办高等学校,参与和支持高等教育事业的改 革和发展。   第七条 国家按照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的需要,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高等学校的实际,推 进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和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优化高等教育结构 和资源配置,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和效益。   第八条 国家根据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和支持少 数民族地区发展高等教育事业,为少数民族培养高级专门人 才。   第九条 公民依法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 权利。   国家采取措施,帮助少数民族学生和经济 困难的学生接受 高等教育。  —2—  高等学校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 标准的残疾学生入 学,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   第十条 国家依法保障高等学校中的科学 研究、文学艺术 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 自由。   在高等学校中从事科学 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 动,应当遵守法律。   第十一条 高等学校应当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 民主管理。   第十二条 国家鼓励高等学校 之间、高等学校与科学 研究 机构以及企业事业组织 之间开展协作,实行优势互补,提高教 育资源的使用效益。   国家鼓励和支持高等教育事业的国际 交流与合作。   第十三条 国务院统一领导和管理全国高等教育事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高 等教育事业,管理主要为地方培养人才和国务 院授权管理的高 等学校。   第十四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高等教育工作, 管理由国务院确定的主要为全国培养人才的高等学校。国务 院 其他有关部门在国务 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高等教 育工作。 第二章 高等教育基本制度   第十五条 高等教育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   高等教育采用全日制和 非全日制教育形式。   国家支持采用广播、电视、函授及其他远程教育方式实施 高等教育。   第十六条 高等学历教育分为专科教育、本科教育和 研究 生教育。 —3— 

.pdf文档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18-12-29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4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4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18-12-29 第 1 页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18-12-29 第 2 页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18-12-29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思考人生 于 2024-01-01 21:08:25上传分享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