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收录25万 73个行业的国家标准 支持批量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 2012年12月28日第十 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 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的决定》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一节 集体合同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章 法律 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 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 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 —1— 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 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 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 执行。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 、 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 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 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 、 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 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 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 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 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 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 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 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 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 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2—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 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 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 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 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 说明。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 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 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 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 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 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 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 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 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 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 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 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 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 续订、订立劳动合 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 定期限劳动合同: —3— 

.pdf文档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12-28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21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21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12-28 第 1 页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12-28 第 2 页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12-28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思考人生 于 2024-01-01 21:08:29上传分享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