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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0 CCS B 41 ICS DB 63 青 海 省 地 方 标 准 DB 63/T ××××—2021 畜间包虫病防治效果评估技术规范 点击此处添加标准英文译名 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 (报批稿) ×××× - ×× - ××发布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实施 发 布 DB 63/T ××××—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青海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青海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文件起草人:胡广卫、蔡金山、赵全邦、张志平、沈艳丽、李静、解秀梅、翟卫红、王晓润、黄 文颖、黄龙。 本文件由青海省农业农村厅监督实施。 I DB 63/T ××××—2021 畜间包虫病防治效果评估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畜间包虫病防治效果评估的组织实施、方法、内容、结果判定与应用等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畜间包虫病防治效果评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WS/T 664 包虫病控制 DB63/T 1652 病害动物及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包虫病 又称棘球蚴病,是棘球属绦虫的幼虫寄生于人和动物的肝脏、肺脏等组织器官引起的人兽共患寄生 虫病。 3.2 评估 专业机构或人员,根据特定目的,遵循评估原则,依照相关程序,运用科学方法,对某地区畜间包 虫病的防治进行评价、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 4 组织实施 成立评估领导小组与工作组: ——评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评估工作,对评估工作程序与进展进行跟踪检查与督导; ——工作组:包括联络员与技术人员,技术人员负责评估工作的技术环节,包括设计问卷、完成评 估报告,联络员不参与评估,具体负责协调与保障工作。 5 评估方式 1 DB 63/T ××××—2021 采用核查资料、现场抽查、实验室检测、问卷调查和现场考核等方式,定量评估和定性评估相结合, 综合开展评估工作。 6 评估内容 评估内容包括组织管理和技术措施两部分,其中组织管理20分,技术措施80分,总分为100分。评 估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畜间包虫病防治工作评估表(见附录A),赋予相应的分值。 7 评估指标 7.1 组织管理 7.1.1 应成立畜间包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畜间包虫病防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 7.1.2 对包虫病防治成员单位进行职责分工;各部门应完成职责范围内工作;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包 虫病工作;应组织包虫病督导检查、听取各部门汇报;本地区包虫病防治经费的投入情况。 7.1.3 有畜间包虫病防治工作方案或计划、工作总结等;防治信息按时上报;兽医实验室应配备超低 温冰箱等;有规范、完整的包虫病防治专项档案;应开展包虫病检测工作;完成每年包虫病监测任务。 7.2 技术措施 7.2.1 个人防护 应购买包虫病防护设备和用品,个人防护用品应完备并发放到包虫病防治工作人员,包虫病防治过 程中应进行个人防护知识的培训。 7.2.2 犬只管理 7.2.2.1 流浪犬的管理。查看流浪犬处置情况,记录被评估区域内流浪犬的数量(从进入该区域到离 开,检查人员累计记录见到的流浪犬)。 7.2.2.2 家犬规范登记管理。包括家犬登记、建档情况,计算家犬规范登记管理率(规范登记管理家 犬数量/本地区家犬总数×100%)。 7.2.2.3 驱虫药的管理。驱虫药的发放记录、出入库和保存情况。 7.2.2.4 犬驱虫。查看犬一年内的驱虫情况,计算犬驱虫覆盖率(驱虫犬只数/本地区登记犬只总数× 100%)。 7.2.2.5 驱虫后犬粪无害化处理。应对驱虫后五天内的犬粪进行深埋、焚烧等无害化处理,具备无害 化处理设施或场所,有无害化处理记录。 7.2.2.6 犬驱虫效果评价。应完成每年的犬驱虫效果评价工作,并开展追溯和补充性驱虫工作。 7.2.3 家畜免疫 7.2.3.1 疫苗管理。查看疫苗的签收发放记录、保存和使用情况等。 7.2.3.2 家畜免疫密度。查阅家畜免疫记录,计算家畜免疫密度(免疫家畜数/应免家畜数×100%)。 7.2.3.3 免疫效果评价工作。应开展家畜免疫效果评价工作,并开展追溯和补免工作。 7.2.4 检疫监督 7.2.4.1 应进行定点屠宰。 7.2.4.2 定点屠宰场所有规范的包虫病检疫记录。 2 DB 63/T ××××—2021 7.2.4.3 定点屠宰场所应配备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7.2.4.4 应对自宰自食过程中病变脏器进行无害化处理。 7.2.5 灭鼠 应开展居民定居点及周边1公里半径范围内灭鼠工作,有灭鼠工作档案。 7.2.6 宣传培训 7.2.6.1 防控知识宣传 应开展畜间包虫病宣传工作,包括在公共场所、村社、学校、寺院等区域进行宣传;通过当地电视 台或报纸等媒体进行宣传。设计调查问卷(其中包虫病常识类题目不应少于50%,包虫病防治类题目不 应少于30%。)进行包虫病防治知识知晓情况调查,计算人群防治知识知晓率(被调查者合计答对题目 总数/被调查者应答题目总数×100%),调查对象中应包括县、乡、村级干部、小学生、农牧民和宗教 教职人员,总人数不应少于40人。 7.2.6.2 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有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并开展培训工作。以县(市)为单位,调查兽医技术人员包虫病防治知 识和技能培训情况,设计试卷(其中包虫病基础知识类和防治类题目各占50%)进行现场测试,计算合 格率,测试对象应包括县、乡两级兽医技术人员,总人数不应少于20人。 7.2.6.3 村级防疫员培训 有针对村级防疫员的培训计划,并开展村级防疫员培训工作。以县(市)为单位,调查村级防疫员 包虫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情况,总人数不应少于20人,设计试卷(其中包虫病基础知识类和包虫病防 治类题目分别不应少于40%)进行现场测试,计算合格率(合格人数/被测试人数×100%)。 7.2.7 犬棘球绦虫感染检测 7.2.7.1 犬粪抗原检测 以县(市)为单位,每个县(市)随机抽取2个乡(镇),每乡(镇)随机采集至少25份犬粪,每 户只能采集一份犬粪,被采样犬只应均匀分布在50%以上的所辖村,合计50份,进行犬粪抗原检测并计 算犬粪抗原阳性率(阳性数/检测数×100%)。 7.2.7.2 犬剖检 每县(市)随机抽取至少10条犬进行剖检,10条犬应分布在2个以上的乡(镇),检查和计算犬棘 球绦虫感染率,算法参照WS/T 664执行。 7.2.8 家畜包虫病检测 7.2.8.1 羊包虫病免疫抗体检测 以县(市)为单位,每个县(市)随机抽取2个乡(镇),每个乡(镇)采集40份经过包虫病免疫 羊的血清,合计80份,检测免疫抗体后计算免疫抗体合格率。 7.2.8.2 牛羊脏器包虫调查 3 DB 63/T ××××—2021 以县(市)为单位,于屠宰季节在当地屠宰场现场抽查当地繁育的羊50只以上、牛25头以上,计算 家畜患病率。没有屠宰场的县(市)于屠宰季节在当地现场抽查当地繁育的羊30只以上、牛15头以上, 计算家畜包虫病患病率(患病家畜数/被检查家畜数×100%)。发现有包囊的脏器,应按照DB63/T 1652 的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 7.2.9 人群患病调查 以县(市)为单位,查阅近3年该地区人群患病率的变化情况。 8 结果判定与应用 8.1 根据评估得分情况对评估结果进行判定: ——总分在 90 分及以上,且组织管理单项得分不低于 15 分为优秀; ——总分在 80 分及以上,且组织管理单项得分不低于 12 分为良好; ——总分在 70 分及以上,且组织管理单项得分不低于 10 分为合格; ——总分在 60 分及以上,且组织管理单项得分不低于 8 分为基本合格; ——总分在 60 分以下,或者组织管理单项得分低于 8 分为不合格。 8.2 根据评估结果,分析总结各地区包虫病防控工作中经验与亮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根据具体 情况推广先进经验,调整防控措施。 4 DB 63/T ××××—2021 AA 附 录 A (资料性) 畜间包虫病防治工作评估表 畜间包虫病防治工作评估表见表A.1。 B C D 被考核地区:盖章 表A.1 畜间包虫病防治工作评估表 被考核地区:盖章 工作组负责人签字: E 被考核地区:盖章 考核项目 工作组负责人签字: 工作组负责人签字: F 分值 得分 (分) (分) 考核内容 成立包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2分);将包虫病防治工作纳入年度 3.5 目标考核范围(1.5分) 组织分工 (A1) 对包虫病防治成员单位进行包虫病防治工作分工(2分);召开包虫 3.5 病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包虫病防治工作(1.5分) 组织开展包虫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1分);召开包虫病防治工作专 2 门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汇报(1分) 部门考核 (A2) 包虫病防治成员单位应完成领导小组分配的工作任务 2 兽医实验室应配备超低温冰箱用于存放检测用犬粪 1 有规范、完整的畜间包虫病防治档案建设 3 开展畜间包虫病检测、监测工作 2 畜间包虫病专项资金到位 2 有地方配套的畜间包虫病防治资金 1 购买包虫病防控个人防护设备 2 个人防护设备应完备,包括防护服、口罩、眼罩、脚套、手套等 1 个人防护用品应发放到包虫病防治工作人员 1 包虫病防治过程中应进行个人防护知识的培训 1 组织管理 (A,20分) 能力建设 (A3) 经费保障 (A4) 技术措施 个人防护 (B,80分) (B1) 5 DB 63/T ××××—2021 表 A.1 畜间包虫病防治工作评估表(续) 被考核地区:盖章 工作组负责人签字: J 被考核地区:盖章 工作组负责人签字: K G IH 考核项目 分值 得分 (分) (分) 考核内容 应进行扑杀、收容、绝育等处置 流浪犬 3 现场流浪犬数量的调查,20条及以内3分;超过20条每条扣0.2 3 分;扣分上限为3分 家犬规范登记管理率(登记、建档)≥95%得4分;≥85%<95% 4 得2分;<85%不得分 犬只管理 驱虫药有专门的存放场所(1分);有出入库台账(1分) (B2) 家养犬 2 家犬驱虫覆盖率≥95%得5分;≥90%<95%得4分;≥85%<90% 5 得3分;≥80%<85%得2分;<80%不得分 家畜免疫 免疫情况 (B3) 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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