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1.220 B 41 备案号:41686-2014 青 海 DB63 省 地 方 标 准 DB 63/T 1269—2014 动物疫病监测样品采集、保存及运送 技术规范 2014 - 03 – 03 发布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 - 03 - 15 实施 发 布 DB63/T 1269—2014 前 言 本标准的编写符合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 本标准由青海省农牧厅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青海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起草人:傅义娟、王生祥、王云平、林元清、李秀英、齐青丽、都占林、盛宗华。 I DB63/T 1269—2014 动物疫病监测样品采集、保存及运送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动物疫病监测样品(病料)的采集注意事项、采样前的准备工作、样品采集及保存、 样品编号、采样单填写、样品运送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病原学、血清学、组织病理学等实验室检测、诊断所需样品(病料)的采集、保存和 送检。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8635 动物防疫 基本术语 GB/T 18639 狂犬病诊断技术 GB/T 18935 口蹄疫诊断技术 NY/T 765 高致病性禽流感 样品采集、保存及运输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应于本标准。 3.1 动物疫病监测 调查动物群体中某种疫病或病原的存在情况。 3.2 样品 取自动物或环境,拟通过检验反映动物个体、群体或环境有关状况的材料或物品。 3.3 病料 来自患病或可疑患病动物的被(待)检材料。 4 4.1 4.2 4.3 4.4 4.5 采样注意事项 谨慎取样:遇有病死动物,先排除炭疽后,再进行解剖取样。 及时取样:动物死后应尽快剖检取样,否则尸体腐败,难以采到合格的样品。 无菌取样:采样所需器具均应事先消毒,不同病料不得混装于同一容器内。 合理取样:取材时应根据不同的疫病和检验目的,采取相应的病料。 注意安全:采样时,应注意个人的安全防护,同时也要注意防止污染周围环境。 1 DB63/T 1269—2014 5 采样前的准备工作 5.1 器械准备 冷藏箱、解剖刀,剪刀,镊子,酒精灯,酒精棉,注射器、试管、离心管、试管架、平皿、西林瓶、 样品袋、玻片、无菌棉拭子、冰袋、封条、探杯等。 5.2 器械消毒 采样用具事先应煮沸或高压灭菌。 5.3 记录用品 不干胶标签、签字笔、记号笔、采样单、记录本等。 5.4 保存液 阿氏液、50%甘油盐水缓冲液、pH7.4磷酸盐缓冲液(PBS液),10%福尔马林固定液。 5.5 人员防护用具 防护服、防护帽、一次性口罩、一次性手套、护目镜、胶鞋等。 6 样品采集及保存 6.1 血液 6.1.1 采血部位 猪常用采血部位是耳缘静脉和前腔静脉;禽类可在翅静脉或心脏采血;牛、羊常在颈静脉采血,牛 也可在尾静脉采血;兔可从耳背静脉、颈静脉或心脏采血;啮齿类动物可从尾尖采血,也可从眼窝内的 血管丛采血。 6.1.2 采血方法 对采血部位剪毛或拔毛,先用碘酒消毒,再用75%酒精脱碘,采血完毕,用干棉球压迫止血。 6.1.3 血液样品的制备 6.1.3.1 血清 待血液凝固,血清自然析出后取出。也可用离心机2500r/min~3500r/min离心5min~8min。若能及 时检测,可将血清放于0℃~4℃冰箱冷藏,若暂时不检测,须置-20℃冰箱冷冻保存,但要避免反复冻 融。 6.1.3.2 全血(抗凝血) 样品中加入抗凝剂。抗凝剂可用阿氏液、5%枸橼酸钠溶液等,也可将血液放入装有玻璃珠的灭菌瓶 内,振摇脱去纤维蛋白。全血样品不能冻结保存,以防溶血。 6.2 6.2.1 组织脏器 用于病原分离的组织样品 2 DB63/T 1269—2014 以无菌技术采集组织样品,分别放入灭菌容器内,标记后冷藏送往实验室。 6.2.2 用于病理组织学检验的组织样品 样品必须新鲜,选取病变典型的部位,连同健康组织一同用锋利的刀具切下,立即放入10倍于组织 2 2 块的10%福尔马林溶液中固定。固定器具避免使用金属材质。组织块厚度不超过0.5cm,面积在2cm ~3cm 之间。组织块切忌挤压、刮摸和用水洗。如作冷冻切片用,则将组织块放在0℃~4℃容器中,尽快送往 实验室。 6.3 牛、羊 O-P 液(食道-咽喉部位分泌物) 被检动物在采样前禁食(可饮水)12h,以免反刍胃内容物严重污染O-P液。采样探杯在使用前经0.2 %柠檬酸或2%氢氧化钠浸泡5min,再用自来水冲洗。每采完一头动物,探杯要重复进行消毒和清洗。采 样时动物站立保定,将探杯随吞咽动作送入食道上部10cm~15cm处,轻轻来回移动2次~3次,然后将探 杯拉出,如采集的O-P液被反刍胃内容物严重污染,要用生理盐水或自来水冲洗口腔后重新采样。采集 8mL~10mL O-P液,倒入含有等量磷酸盐缓冲液的灭菌瓶中,加盖密封后充分摇匀,标记后放入冷藏箱 及时送检,若不能及时送检应转往-60℃冰箱冷冻保存。 6.4 家禽泄殖腔拭子和咽喉拭子 取无菌棉签,插入禽口腔至咽的后部直达喉气管,慢慢旋转,沾上气管分泌物或将棉拭子插入泄殖 腔约1.5cm~2cm,旋转沾上粪便,将拭子的样品端剪下,置于装有抗生素的PBS溶液的小塑料离心管中, 封口,做好标记。 6.5 水泡皮、水泡液 若水泡皮表面有污物,可用清水清洗,切忌使用酒精、碘酒等消毒剂消毒、擦拭。用灭菌注射器抽 取水泡中的水泡液装入灭菌小瓶中,若水泡已破裂,剪取新鲜水泡皮放入灭菌小瓶中,加2倍体积的50 %甘油磷酸盐缓冲液(pH7.4), 加盖密封,尽快冷冻送检。 6.6 皮肤 皮肤若有丘疹、结节、脓包、坏死等病变,可直接剪取放入灭菌容器。如做螨等外寄生虫检查,则 在病变皮肤和健康皮肤的交界处,即螨活动旺盛的地方,用小刀与皮肤表面垂直刮取皮屑,直到皮肤轻 微出血,接取皮屑供检验。 6.7 尿液 在动物排尿时,用洁净的容器直接接取。也可使用塑料袋,固定在雌畜外阴部或雄畜的阴茎下接取 尿液。也可用导管导尿或膀胱穿刺。采得的尿液应立即送实验室,在室温中不可久置。 6.8 粪便 小动物先以酒精棉擦净肛门四周的污物,用灭菌直肠棉拭伸入直肠深处蘸取粪便,放入盛无菌缓冲 盐水或肉汤的试管内。大动物可从直肠直接采取,先将肛门周围皮肤清洗消毒,再戴上长筒手套伸入直 肠深部掏取少量粪便,也可用压舌板插入直肠,轻轻下压,刺激排粪。采好的粪样须立即冷藏,及时转 送到实验室检验。 6.9 脓汁 3 DB63/T 1269—2014 未破口的脓肿可在局部剪毛并以碘酊消毒后,用灭菌注射器抽取脓汁。已破口脓灶应先消毒周围组 织,除去表层脓液后,以无菌纱布或棉拭蘸取深部脓汁,放入灭菌容器内。 6.10 乳汁 先用消毒水清洗和消毒乳房、乳头及采样者的手,然后将最初挤出的乳汁弃去,再采集适量乳汁于 灭菌容器内,加塞密封,编号后冷藏运送。进行血清学检验的乳汁避免冻结、加热或强烈震动。 6.11 流产物及生殖道分泌物 用灭菌棉拭子从阴道深部或子宫颈采集分泌物,立即置于无菌肉汤或PBS等溶液内,冷藏送至实验 室。采取公畜精液时,可清洗消毒阴茎皮肤后,以人工采精法将精液收集于灭菌容器内。若有流产胎儿, 可将整个胎儿,用塑料薄膜或数层不透水的油纸包紧,装入放有冰袋的密闭容器中,立即送往实验室。 6.12 骨 应将附着的肌肉和韧带等全部除去,表面撤上食盐,然后用浸过防腐消毒液的纱布包裹,装于不渗 漏的容器内送到实验室。 6.13 肠及肠内容物 选择病变明显的肠管,用线结扎两端,自结扎线以外剪下放入容器内。也可用吸管扎穿肠壁,从肠 腔内吸取内容物,放入盛有灭菌的30%甘油盐水缓冲保存液中送检。 6.14 脑 做病毒检查,可将脑浸入灭菌的30%甘油盐水缓冲保存液或将整个头部割下,以浸过消毒液的纱布 包裹,置于不漏水的容器内冷藏送检。做疯牛病和羊痒病检测脑组织的采集和保存方法见规范性附录C。 做狂犬病内基氏小体检查用脑组织的采集和保存方法见GB/T18639。 6.15 脊髓液 6.15.1 颈椎穿刺法:采样前,常规消毒术部和用具。使用特制的专用穿刺针,穿刺点为环枢孔。将动 物站立或横卧保定,使其头部向前下方屈曲,穿刺针与皮肤面呈垂直缓慢刺入。将针体刺入蛛网膜下腔, 立即拔出针芯,脑脊髓液自动流出或点滴状流出,盛入消毒容器内,大型动物颈部穿刺一次采集量约 35mL~70mL。 6.15.2 腰椎穿刺法:穿刺部位为腰荐孔。动物站立保定,术部剪毛消毒后,用专用的穿刺针刺入,当 刺入蛛网膜下腔时,即有脑脊髓液滴状滴出或用消毒注射器抽取,盛入消毒容器内,大型动物腰椎穿刺 一次采集量约 15mL~30mL。 6.16 胃液 对于大动物,胃液可用多孔的胃管抽取。将胃管送入胃内,其外露端接在吸引器的负压瓶上,加负 压后,胃液即可自动流出。 6.17 瘤胃内容物 反刍动物在反刍时,当食团从食道逆入口腔时,立即开口拉住舌头,另一只手深入口腔即可取出少 量的瘤胃内容物。 6.18 环境样品 4 DB63/T 1269—2014 为监测环境卫生或调查疫病,也可从遗弃物、通风管、下水道、孵化场、屠宰场等采集环境样品。 将固体平面培养基暴露静置于空气中,可采集空气中的微生物。 7 样品编号 对样品进行连续性,统一性编号,确保样品在任何时候都具有唯一性标识。包装物上的编号和采样 单上的编号要一致。样品编号由区域名、畜种名和样品号三部分组成,每组成部分间由连字符连接。其 中区域名和畜种名用汉语拼音字母的第一个大写字母来标记,如大通县猪1号样品可表示为DT-Z-01,曲 麻莱县牛25号样品可表示为QML-N-25,以此类推。 XXX-XXX-XXX 样品号 畜种名 区域名 8 采样单填写 见附录A。 9 样品运送 9.1 疑似高致病性禽流感组织样品、血清及咽喉-泄殖腔拭子的运送见 NY/T765 高致病性禽流感 样 品采集、保存及运输技术规范。 9.2 疑似口蹄疫组织样品、血清及 O-P 液样品的运送见 GB/T18935 口蹄疫诊断技术。 9.3 其他样品运送原则及要求: ——样品采集后应于 24h 内冷藏送往实验室,否则应将样品冷冻保存(有特殊保存要求的样品除 外),并以此状态运送; ——样品的包装要防水、防漏、密封性良好,以防液体样品泄漏; ——样品与容器间应填充防震材料,以防玻璃容器破裂; ——容器外包装要加贴生物安全警示标识,提示用语等。 5 DB63
DB63-T 1269-2014 动物疫病监测样品采集、保存及运送技术规范 青海省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1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1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本文档由 SC 于 2022-10-26 13:14:00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