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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30 CCS B 41 鹤 4106 壁 市 地 方 标 准 DB 4106/T 86—2022 规模猪场日常消毒规范 2022 - 09 - 26 发布 2022 - 10 - 16 实施 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4106/T 86—2022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鹤壁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鹤壁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鹤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鹤壁市农产品检 验检测中心、鹤壁市山城区畜牧产业服务中心、淇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淇县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 心、淇县动物防疫检疫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余金良、来淑云、张俊霞、张梅山、李雨珍、聂红敏、王瑞平、孙文波、王艳 武、王永鹏、程宝娟、姜林林、刘辉。 I DB 4106/T 86—2022 规模猪场日常消毒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规模猪场日常消毒的消毒剂选择、消毒方法、消毒防护、消毒效果监测和消毒记录等 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规模猪场的日常消毒。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6569 畜禽产品消毒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喷雾消毒 将消毒药按使用说明书配置成有效浓度的药液,使用喷雾装置进行消毒,适用于舍内消毒、带猪消 毒、环境消毒和车辆等消毒。舍内消毒、带猪消毒和车辆等消毒应以消毒对象表面全部浸润、挂水珠为 宜;环境消毒应全部浸润、有水光为宜。 浸润消毒 将消毒药按使用说明书配置成有效浓度的药液,对消毒对象浸泡进行消毒,适用于器具、洗手、工 作服、胶靴及车辆轮胎等消毒。洗手消毒时手应浸泡在消毒剂中不少于20 s,浸泡后不得立即用清水清 洗;胶靴及车辆轮胎应完全浸泡;器具、工作服等消毒应完全浸泡在消毒剂中不少于2 h。 熏蒸消毒 采用烟熏剂进行消毒,适用于猪舍、饲料间、仓库及饲养用具表面的消毒。猪舍、饲料间、仓库消 毒12 h~24 h、饲养用具消毒2 h,消毒结束后打开门窗2 d~3 d。 紫外线消毒 采用波长范围200 nm~275 nm的紫外线照射进行消毒,适用于工作服、鞋帽及编织袋等物体表面的 消毒。消毒对象应距离紫外线灯管1 m内、以照射不少于30 min为宜。 臭氧消毒 采用臭氧发生器进行消毒,适用于消毒间、更衣室的空气消毒及工作服、鞋帽等物体表面的消毒。 消毒间、更衣室的空气消毒应在密闭无人条件下采用20 mg/m3浓度的臭氧,作用30 min;工作服、鞋帽 1 DB 4106/T 86—2022 3 等物体表面消毒应在密闭无人条件下采用60 mg/m ,作用60 min~120 min,消毒后至少30 min方可进 入。 火焰消毒 采用酒精、汽油、柴油、液化气喷灯喷射火焰进行瞬间灼烧消毒,适用于猪栏、猪床、地面等消毒, 不应用于木质、塑料等易燃物体消毒。 高温干烤 采用热发生器等方式升温烘烤进行消毒,适用于耐高温用具的消毒,应将消毒对象封闭,加热温度 达到70 ℃~100 ℃消毒1 h以上。 4 消毒剂选择 原则 4.1.1 在保证消毒效果的前提下,优先选择对人安全,对设施、设备及防疫消毒对象无损害、环境污 染小的消毒剂。 4.1.2 选择防疫消毒剂时,应充分考虑影响防疫消毒效果的各种因素(如环境、温度、湿度、有机物、 酸碱度等)。 4.1.3 选择消毒谱广、高效、快速、作用持久的消毒剂。 4.1.4 应考虑不同的消毒剂的拮抗作用,尽量不混用。 4.1.5 消毒剂应严格按说明书及有关规范进行配制和使用。 4.1.6 消毒剂应遵循现配现用原则。 4.1.7 针对相同的防疫消毒对象,应定期轮换消毒剂。 选择 消毒剂的选择见表1。 表1 5 消毒剂的选择 消毒对象 消毒剂选择 人员 碘类、季铵盐类 车辆 氯制剂、过氧化物类、醛类 带猪 碘类、过氧化物类、季铵盐类 产前 高锰酸钾、碘类 饮用水 氯制剂、过氧化物类、碘类 空栏 氯制剂、过氧化物类、烟熏剂、醛类 环境 氯制剂、过氧化物类、醛类 污水 氯制剂、醛类 饲料间、仓库及饲养用具消毒 烟熏消毒剂、过氧化物类 消毒方法 2 DB 4106/T 86—2022 场区大门消毒 场区大门应设人员消毒通道、车辆消毒设施,人员进入场区应经过手、鞋浸润消毒及喷雾消毒通道; 车辆进入场区应经过清洗、喷雾消毒及车辆轮胎浸润消毒。车辆消毒池每周更换1次~2次消毒液,人员 脚踩消毒池、洗手浸润设施每天更换1次消毒液,消毒剂选用烧碱或氯制剂。 生活区消毒 办公室、食堂、宿舍及其周围环境每月喷雾消毒1次。 生产区消毒 5.3.1 人员进入生产区应沐浴更衣,换胶鞋后通过手、鞋浸润消毒。人员脚踩消毒池、洗手等浸润设 施每天更换 1 次消毒液。更衣室每周紫外线消毒或臭氧消毒1 次,工作服每天紫外线消毒或臭氧消毒1 次。 5.3.2 生产区入口应设置车辆消毒池,每栋猪舍的出入口应设置脚踩消毒池或消毒桶等设施,消毒池 桶)每周更换1 次~2 次消毒液,消毒剂选用烧碱或氯制剂。 5.3.3 饲料间、仓库每月熏蒸消毒1 次。 环境消毒 5.4.1 场区道路、猪舍周围环境经常清扫,保持场区清洁卫生,每月喷雾消毒至少2 次。 5.4.2 排污沟、下水道出口、污水池定期清除通顺干净,并用高压水枪冲洗,每1 周~2 周至少喷雾消 毒1 次。 5.4.3 接猪台、赶猪通道、周转猪舍、出猪台、磅秤及周围环境,每次使用前后应及时清理、冲洗、 喷雾消毒。 5.4.4 被猪粪及分泌物污染的地面土壤应及时喷雾消毒。 猪舍消毒 5.5.1 空舍消毒 彻底清扫粪便和舍内杂物,用高压水枪冲洗舍内的顶棚、墙壁、门窗、地面、走道,干燥后自上而 下熏蒸或喷雾消毒,耐高温的猪栏、猪床、地面可用火焰消毒。 5.5.2 带猪消毒 5.5.2.1 5.5.2.2 5.5.2.3 潮湿。 5.5.2.4 5.5.3 猪只 7 日龄后可带猪喷雾消毒,每周1 次~2 次。 带猪喷雾消毒宜在中午前后进行。冬春季节应选择在天气好、气温较高的中午进行。 消毒时将喷雾器喷头喷嘴向上喷出雾粒,雾粒直径大小应控制在 80 μm~120 μm,喷到猪体 母猪进入产房前用温水洗刷污垢再喷雾消毒1 次,并对乳头进行浸润消毒。 隔离舍消毒 隔离舍进猪前10 d,开始3次熏蒸或喷雾消毒,每次间隔3 d。进猪后3 d及转入生产线前2 d内每天 带猪喷雾消毒1次。 其它消毒 3 DB 4106/T 86—2022 5.6.1 车辆和器具消毒 运猪车辆、食槽、水槽等用具应每天洗刷,定期浸润消毒。耐高温器具可用高温干烤消毒。 5.6.2 粪便及废弃物消毒 应将粪便及废弃物进行堆积发酵消毒,对贮粪场周围应定期喷雾消毒。 5.6.3 病死猪消毒 病死猪按农医发[2017] 25号《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的规定无害化处理,消毒按 照GB/T 16569的要求进行。 6 消毒防护 消毒过程中应根据各种消毒方法的原理和操作规程采取具有针对性的个人防护。喷洒消毒应穿戴长 袖工作服、防护帽、橡胶手套、胶鞋、口罩、防护眼镜等。 7 消毒效果监测 对猪舍物体表面和空气等处进行采样,应用微生物检测法比较消毒前后病原微生物数量,对消毒效 果进行评价。 8 消毒记录 消毒记录表见附录A,包含日期、消毒对象、消毒剂品名、有效成分与含量、消毒方法、兑水比例、 用药量、操作人等内容,应保存不少于二年。 A A 4 DB 4106/T 86—2022 附 录 A (资料性) 消毒记录表 消毒记录见表A.1。 表 A.1 消毒记录表 日期 消毒对象 消毒剂品名 有效成分与含量 消毒方法 兑水比例 用药量 操作人 备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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